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只要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没有法律禁止的事,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刻生效。
对于协议中约定的装修公司应该是什么时候交工、装修的质量要达到什么程度才符合标准及约定好装修方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相关的损失赔偿等。
您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要求装修方赔偿相关的损失费等。
如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记住,你是受法律保护的,记录好证据,不要怕麻烦,所有发生的诉讼费用可以在诉讼申请中注明,由对方支付。
公司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免责声明”,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免责声明”的内容决定着它的合理合法性。
免责内容就是看他具体是什么内容,以及免除责任的对象,还有就是免除哪方面的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或协议是无效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责任反而是违法的。
不过一般企业都不会这么写,因为如果一旦写了,出了问题上告到劳动部门,反而责任都是企业承担,不会受到法律的任何保护。
各行业都有,你愿意就要承担后果。法律不应该保护你的无知,让你***让人看,你没有耻辱之心吧!这样公司却都是不合法公司,但你为了钱你干了,他们会让鉴免责协议的。多学法,做有道德底线人,社会就多一份安定。
我明确告诉你不合法。因为第一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签订"免责声明"就不是平等和自愿了。第二“免责声明"不合法,违法合同法的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三签订免责声明,是单位为了逃避法律风险而***取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本身法律是不支持的,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公司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免责声明"不合理不合法,无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顾名思议就是工作中一旦发生事故或差错,双方或一方免除责任的一种推脱不负责任的声明。
此免责声明显然不合理不合法。
工作中,难免不发生意外,如电、水、气、油、以及食品或生活用品的安全等。这些在工作中必须有公司的明文规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不成规矩,难已成方圆。任何企业、任何部门都必须有各自符合自身工作的安全责任制度。只有这些制度的存在且能认真遵守执行,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地进行。
然后,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必定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靠‘嘴’去说,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靠严格的规章制度,且有认真负责的主管领导的奖罚分明,才能使有责一方受到惩处,无责一方受到表扬或奖励。
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免责声明’显然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那么,公司为何要签订这个无效合同呢?原因就是,公司以新员工急于找工作而缺乏经验和对法律淡薄的缘故。免责声明无疑是一旦发生事故,做为公司无责。这明显是公司不负责任的表现。
既然公司没有认真负责的精神,一旦发生事故或差错,公司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责任由员工承担,这样的企业有发展吗?这样的企业员工有工作积极性吗?能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去务实地干吗?我看都不能。
如新员工确因急需找工作,不妨先干一段时间再说,再看看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免责声明’到底是什么内容。如确认为对员工的利害关系不大,可做为实习先干着,待找到正规企业后,再辞掉现在的工作重新就业。
但这只是应急之用,从长远考虑还得去应聘那些有实力,有发展,肯负责的企业。这样,员工干着起劲,公司有活力。真正能体现自身价值的地方,使员工有责必担当,有奖有罚,才能做到心服口服,死心踏地地为企业工作。这样的企业才能象芝麻开花~节节高。
感谢邀请
免责事项和内容很多,无法评论。但是单方面免除公司责任,不利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任何文件均无效。换句话说,签就签了,出了问题一样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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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建房合同约定由承建人自负安全,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农村建房合同约定由承建人自负安全的协议是否有效,这就要看这个承建人是不是个守信的人了,我们农村建房的安全都由承建人承担一切安全操作的,包给承建人时,全部交代清楚一切产生的安全隐患,承建人必须遵守承诺,若有违背可以直接终止合作,并扣压一定关相金额。承建人在包建前都是精挑细选最可靠的、懂得注意安全的人来一起做工的,在农村不会像在城市里那样随便找几个人做都行的。一般不会不懂的人都不会要的。倘若你当时没有交代清楚,过后才说那是无效的。无论做什么事过后才交代都是无效的,因为事情于产生了,已事无补了。
农村建房过去没有合同,一切工作任务都是口头约定,随着合同法的实行,对于农村自建房,承建方和建设方都增强了合同意识,大都签订了书面合同,也都把安全问题写入合同内,约定施工安全都由承建人自负。
农村自建房合同,也属于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其内容也必须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对于承建方要给建设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备齐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之,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设备,所有工序,整个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都应有承建方负责。
如果是较大工程,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承建方还要为每个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不测。
此保险都在施工合同中注明,明确要求,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方为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
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难免会有疏漏,在整个施工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医疗费用支付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等损失,这些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
农村自建房合同中,还不那么完善,一般都没有这一条,施工人员也是附近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的施工队,农忙时种地,农闲时盖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识较差。
自建房房主也就是建设方,也是投资方,按正规合同也叫甲方。
自建房合同中,特别强调约定了由承建人负责安全,难道建设方就没有责任了?
对于出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安全工作是十分重要的。除必不可少的《资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这三证外,还必须申办《安全施工证》。而农村建房,所聘用的建筑队伍,往往什么证都沒有的,所以对于安全问题,签定个协议,有时口头来个君子协定,十分必要!至于由承建人自负安全,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认为只要是双方协商的,而不是强加的应该有效。而且又是提前商定,并不是出事故之后,判定由一方承担责任。
而且对“自负"的解识,有负担的意思,也有负责任的意思。施工队的自身安由自己负责天经地仪,总不能让发包方整天人跟人死守着。但是,“自负",也有负责任的意思。你可以随时提醒房主做好***工作。我们有一次对外施工,虽然有安全自负的协议,但我们有权要求甲方某区某时停电。有一次甲方一工人误操作,停电时间送了电,选成我方工人受伤。这种情况再有"自负"协议,甲方也要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双方提前协商,只要双方同意应该有效。但是,施工方根据安全需要,向发包方提出合理建议,而房主不执行,这样,造成事故完全可以要房主承担责任的。
农村每时每刻,都发生许许多多的意外***,亦包括意外安全死亡***。
去年,我去一个村,亲眼见了这样一桩意外***:兄正常死亡,要办葬埋,亲朋送来挽幛,堂弟上电杆去帮忙悬挂,结果不慎从电杆上掉了下来,当场气绝身亡。
这下麻烦大了,一个不能入土,一个又要埋葬。
对这类偶然***,法律没有规定,解决的方法只能是民间调解了。
民间调解一般有两个原则:一是聘请德高望重的族长重量级人物说服劝服或叫压服,二是人死不能复生,只能用经济(钱)作以补偿。
因为责任实在没法划分。
还有一件事,两个人打赌喝酒,结果把一个当场喝死了。
再譬如坐顺车出了***,路边走时被车碰死等等的等等。当然也包括自己建房时工队出了意外在内的其它一切的一切。
这个时候,约定也罢,合同也罢,反正说不好,你是不得安生的。
说话人尽管大家公认能行,是能飞能跑,能说会道,能啄能咬,对于一些稍微没有过余严重后果的,且这方有钱可以拿出差不多钱予以向人家补偿的,十头八天就把问题解决了。可对一些后果特别严重的,且这方拿不出那么多钱的,当事主人只好跑了。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对于这个问题只有自己的一些见解。农村施工队一般是不会有施工资质的,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算是签这样的协议房主也要负一定的责任的,当然签了总比没签好,这样在责任划分上房主可以根据协议少负责任
业主装修,小区物业管什么?怎么管?
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对小区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保养、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秩序的,物业公司是凭什么对小区业主的装修进行巡查和登记是谁赋予了它这种权利,这是许多业主都弄不明白的事情。
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根据建设部的110号令业主在对自己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到物业单位进行登记,并接受物业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物业单位有义务向装修人告知室内装饰装修注意事项,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章建筑,违章装修的个案,这也是物业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之一。
建设部第110号令赋予物业单位的这一职能往往会造成业主的误解,业主通常会认为物业单位是我们请来为我们服务的凭什么我们的装修要到他那里登记,并接受它的监督和检查,这也是造成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原因之一,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接受***交给的工作,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必须执行。物业企业在小区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通常要做的事情有:1.登记,登记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装饰装修方案、改变结构的,要提供原设计单位或相同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装修企业的资质证书;2.告知,向施工单位告知装修时的禁止事项和注意事项同,并要求装修人在装修前告知邻里;3.监督检查,物业单位有义务对室内装饰装修的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4.报告,发现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有违章、违规行为的应及时阻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业主装修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
1、提供装修[_a***_]纸,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有无破坏或者拆出承重墙、剪力墙的情况。物业工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签订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装修期间用电、用火责任。
3、办理装修许可施工证,张贴在入户门上面,接受物业工作人员的装修管理巡检。
4、缴纳装修期间装修保证金,确保装修施工无违法违规野蛮施工情况发生。
5、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接受物业公司的日常正常管理。
6、按照室内建筑面积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费。
7、签订遵守小区环境维护、建筑垃圾袋装化清运、电梯安全使用等相关协议。
9、装修结束后,请物业管理处工程人员上门验收。
物业多心了,业主不会把承重梁敲了,业主又不是***,对吧,也不会违建,什么阳光房绝对不乱搞,一定注意楼下死活的,绝对不会让空调影响他们的,觉得不会在窗外乱填什么,防水绝对安排的好好的,一定不会淹下面一层,绝对不会晚上施工,施工一定不会安排在礼拜六和礼拜天,垃圾绝对清理不乱放的,楼道绝对不放沙子和材料,房子是我买的,我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我就是业主,我就不放灭火器,
别的小区不知道,我小区收取建筑垃圾清理费和装修押金,装修押金只要不动承重墙都退,但缓一个月时间,真要有物业,共18层两梯两户,有业主硬是把承重墙水泥柱梁使用水钻给打掉,那么大一根扔在垃圾处,真惊心,物业通知恢复原样了,虽然没有原来坚固,但也比沒有放心,不知怎想的,个人认为有个好的物业,小区从安全,环境卫生都比没有的好太多,当然只要物业费合理。
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要承担责任吗?
可以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
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
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
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
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
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
结论:一般来说,订立合同隐瞒事实且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合同法原则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形成合意的产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比如登记生效)。当事人隐瞒事实的,可能构成欺诈,由此一来,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实质上形成“合意”,合同成立的基础条件缺失。
但是,这个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不可以“一刀切”。比如在英美判例中,如果原房主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闹鬼”(例如非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不影响合同生效,原房主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个放在国内可能情况不一样。
2. 合同法条文
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情况;其他(兜底)。所以,合同法已经明文规定,故意隐瞒事实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注意,必须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而为。
3. 其他法条规定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其中兜底条款载明,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举个例子,刑法分则规定了各种合同***的情形,***设合同订立时当事人隐瞒了“非法集资”的事实,以“发售理财产品”为幌子,吸引法律意识较低的群体与其订立合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这样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不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请自来,说说我个人的看法,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造成己方损失的,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己方需要证明如下事实:
- 1.对方知晓隐瞒的事实;
- 2.对方从未履行过告知义务
- 3.因为隐瞒的事实造成己方出现损失;
以下是个人观点:
签订合同的双方共同享有:对方履行合同的权利;自己履行合同的义务。
如果一方隐瞒了事实,就使对方应该享有的权利被剥夺,而对方付出了义务。所以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责任。
互粉互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