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室内装饰装修规范设计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室内装饰装修规范设计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装修到底有没有国家规范?
众所周知,承接家庭装修业务的装饰公司须具备施工设计资质以及工商备案合同等条件。而且,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建设部从2000年以来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室内装修的国家规范。这里就不必一一赘述,仅提纲挈领,介绍主要国家规范内容:
住建部2001年颁布实施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此规范对室内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墙面、地面、门窗、电气、涂饰、防水、防火、质保等方方面面作详细的规定。
2013年住建部颁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
该规范包括地层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卫浴工程、厨房工程、涂饰工程、电气工程、***暖工程、通风工程、污染控制、质量验收等二十章节,涵盖了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围,将土建验收、分项抽检的传统验收办法改为分户(套)的单元验收办法。
2018年住建部颁布实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对装修质量提出更加苛刻要求,明确规定第3-1-4,6-1-1,11-1-12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并废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015年住建部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其中第3-4、3-7条必须强制执行。此规范覆盖了图纸符号、规格、标注、比例、图表、顺序、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
2002年住建部颁布实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其中,明令禁止未有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还强调施工应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装修需要资质的法律规定?
1、《***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正规的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必须要有两证,一是工商管理部门所发的营业执照,二是建筑管理部门所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的资质证(有等级区别)。开装修公司需要一下条件
1、装修公司是否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
3、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印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
4、工程负责人是否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
5、装修工人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室内装饰装修规范设计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室内装饰装修规范设计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