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修装饰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装修装饰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装修法律法规有哪些?
1、《***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房屋装修法律法规有哪些?
1、《***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装修色差的标准?
目前,对于瓷砖的色差,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标准色差范围。根据《GB/T 4100-2006 陶瓷砖》,瓷砖在烧成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尤其是不同时间生产出来的产品,色调总是容易发生细微的变化,这与原料变化、配比时计量偏差、烧成时温度、烧成气氛波动等,甚至与气候的改变都有关。所以工厂对出窑产品都要进行“色号”分拣,以保证同一批次产品的色调相同或基本相同。
综上所述,瓷砖有色差是正常的,因为不同的出厂批次在颜色上会有些许误差,产品出厂分级时混色,或工人铺贴时没有注意色号,就会导致相邻瓷砖色差明显。不过瓷砖色差,并非是瓷砖本身质量问题。瓷砖出现明显的色差,是瓷砖之间对比造成的视觉结果。目前对于瓷砖的色差并没有明文规定标准,所以我们在购买瓷砖的时候可以注意分辨色号和批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修装饰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修装饰规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